川观新闻记者 蒋京洲
(资料图片)
对于一些生活在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他们缺失的不仅是父母一方的陪伴和关爱,还有其父母本应承担的责任。
2023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小李在彭州市法检两院的帮助下,终于收到了来自其生父李某支付的32000元抚养费。对于小李来说,这笔钱已经迟到了三年。之后,李某需要按月支付抚养费直到小李成年,检察机关将对此进行监督。
单亲家庭未成年人的抚养费能否及时足额执行,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工作履职中发现,单亲家庭追讨抚养费所折射出的困境,或许并不仅仅止步于“一笔钱”的经济问题。
寻找“消失的父母”
“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标的不大 ,但其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应忽视。因为每一个案件背后就是一个家庭,影响的可能是孩子的人生。”成都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丛林说。
小马姐妹俩脑海中“父亲”的形象,已经逐渐褪色。自从父母离婚后,姐妹俩一直跟随母亲生活,父亲苟某不仅从未履行过法院判决中每月应支付的抚养费,其间更是对孩子成长和家庭情况不管不问,仿佛是“人间蒸发”一般。
事实上,因为孩子生活和学习等方面带来的经济压力,小马姐妹俩的母亲曾向法院申请过抚养费执行,未果。这起案件在成都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监督工作开展后被摆上案头,检察机关发现苟某并非没有能力执行,而是不愿承担对小马姐妹的抚养义务。
“排除掉确实无力执行的那部分,我们发现有很多抚养费的执行纠纷,其实是父母中的一方把对另一半的怨气以抚养费为要挟进行发泄,把气出到孩子身上。”丛林告诉记者,从为人父母的角度出发,不希望,也不愿意看到孩子因为这样的原因遭此境遇。
为解决这起案件,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多次找到过苟某。一方面,告知苟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也试图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唤醒苟某内心亲情。
从结果来看,苟某最终同意向孩子先期支付5000元欠付抚养费,并签订了自2022年11月起每月至少支付抚养费3000元,两年内还清欠付抚养费的分期还款协议。
事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了回访。“现在每个月的抚养费足额打过来了……”经济困难得到解决后,小马姐妹二人顺利入学,开启了校园生活。
照亮“隐秘的角落”
长期以来,财产线索发现难一直是制约抚养费执行的瓶颈。对此,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陈英深有体会。
“他就是不愿意支付抚养费,而且告诉法院自己没有财产。”陈英告诉记者,每当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刘某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时,刘某就说自己没有钱,法院在查询了刘某的银行账户后发现他确实没有钱,便以刘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而终结本案执行。
但在执行监督的过程中,与刘某有过接触的检察官都表示,刘某衣着讲究、谈吐不俗,不像是一个生活落魄到抚养费都拿不出来的人。
“他是不是把钱放在其他地方了?”顺着这条思路,检察官发现刘某有一份固定工作,并通过查询社保和纳税信息加以证明。检察机关随即向法院发出了恢复执行检察建议,同时将社保记录作为财产线索一同送达法院,并多次督促法院采取执行措施。
刘某无可抵赖,最终履行了抚养费的支付义务。
这一个案所反映的问题并非个例。丛林告诉记者,明明有能力履行抚养费,但却因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查不到、查不全而终止执行的情况不在少数。
如何消除财产线索查询盲区?成都市检察机关从这一案件中受到启发,打造了一个针对抚养费执行案件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丛林介绍,这一模型通过对法院执行活动和被执行人纳税、社保、执行信息公开数据进行自动分析比对,在开展监督的同时一并移送发现的财产线索,并督促法院执行到位。
关怀“沉默的群体”
办了那么多未成年人案件,总有几个孩子始终令邛崃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芳心中挂念。小王——这个在父母离婚之后才出生的孩子便是其中之一。
母亲天生肢体残疾,父亲身患致命疾病。父亲对小王的出生表示反对,在离婚后从未探视和给付抚养费。小王与母亲相依为命,仅靠经营杂货铺不到300元的月收入和低保金加残疾补助金维持生活。
对于这样一个家庭,还有执行抚养费的必要吗?这一问题曾在团队中引起讨论,最终形成一个共识:抚养费对于一个家庭来说并不仅仅是一笔或多或少的金钱,更是为人父母的一种责任。
在办案中,检察机关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了这一情况,最终确定由检察院支持起诉,司法局指派援助律师,法院组织调解的工作方案。在法院、检察院、妇联和社区干部共同的调解劝说下,小王父亲最终同意签署分期支付抚养费调解协议,愿意每年支付1000元抚养费。
此外,在考虑到小王父亲支付的抚养费不足以缓解小王母女二人的生活困难,检察机关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了司法救助金3万余元。
弱势群体所组成的家庭在陷入困境时,往往显得更加沉默。面对这种沉默,更需要检察机关破开一个解决问题的口子。
身患重病的父亲最终接受了这个在离婚后才出生的孩子吗?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这位父亲没有向他们表达过。但2023年2月,检察官在对案件进行回访时了解到,这位父亲在2022年下半年主动去探望了小王,并支付了300元抚养费。春节前,父亲再次出现,并为小王购买了牛奶、衣服、玩具等新年礼物。
从“生有所养”到“生有所育”
“我的爸爸是老赖”。
一个六七岁孩子口中说出这样的话,令丛林震惊不已。以至于过了很久很久,他依然记忆清晰。
“一个这么大的孩子,不可能自己去知道‘老赖’是什么意思。母亲对父亲的怨气,有意无意地已经影响到了孩子的认知。”丛林了解到,这个孩子来自一个单亲家庭,离婚后父亲不愿给付抚养费被法院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父母离异已经带给孩子伤痛,不该再因为抚养费纠纷让孩子生活的环境进一步恶化。在彭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李鸣看来,按时给付的抚养费不仅是一种物质的支持,也是为人父母的一种责任意识及其表达。
但是,敦促离异家庭父母履行抚养费给付并不容易。在王芳看来,整个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支持体系都应该为此而努力,联系协调更多的部门共同发力。
在追讨抚养费这件事上,从“生有所养”到“生有所育”,丛林为自己定下了一个更高的目标。他的信心来自于多年以前,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帮助一个离异家庭重拾对孩子的爱,最终破镜重圆的故事。丛林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努力,让这样的个案能再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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