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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日本疯狂杀人犯:开豪车搭讪年轻女性,谁说出这两个字就会被杀

来源:小小小薛    时间:2023-09-09 0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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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校园里被霸凌的对象,最终成为疯狂的杀人犯。


(相关资料图)

是成长的环境让他心理变得扭曲?

还是他基因里生来就带着暴力犯罪的因子?

从小被霸凌的可怜人

1935年1月份,大久保清出生在了日本群马县的一个普通家庭之中。

由于受到当时大环境的影响,太久保清有好几个兄长和姐姐。

在太久保清出生那一年,他的大哥不幸去世。

而其他的兄长因为性格问题,并不受父母的喜爱。

在这种情况下,身为幼子的太久保清无疑成为了他父母最宠爱的孩子。

因此,从小太久保清就在父母的溺爱下长大。

他的父亲对于家庭总是不管不顾,似乎家里值得宠爱的只有太久保清一人。

对于其他人的死活,并不关心。

而且他的父亲也时常在外与其他女人厮混。

经常有挺着大肚子的妇女找到家里。

不仅把家里闹的鸡飞狗跳,甚至还殴打太久保清的母亲。

而因为太久保清的母亲有着童养媳的身份,因此只能默默承受这一切。

她对于自己的丈夫早已经没有了感情。

并且将自己全部的爱都注入到太久保清身上。

这种极端的成长环境致使太久保清的性格十分乖戾。

经常仗着父母对自己的宠爱欺负自己的兄弟姐妹。

直到1941年,已经六岁的大久保清到了将要上学的年纪。

本以为自己即将接触到新天地的太久保清怎么也想不到。

迎接自己的不仅仅是新环境,随之而来的还有来自其他孩子的欺凌。

因为太久保清的祖母是来自俄罗斯的艺人

所以他身上流淌着他国的血液,是一个混血的孩童。

而在当时环境下,对于混血儿接受程度自然不会如今天这样。

所以自从入学开始,作为混血儿的太久保清自然不会受到其他人的欢迎。

再加上太久保清从小在母亲溺爱之中养成的乖戾性格十分不讨喜。

因此太久保清从小就被各种欺凌,孤立。

恶魔性格出现雏形

在小学校园里一直受到霸凌的太久保清并没有因此就变得消沉。

反而是激起了他心中另外的一种性格。

在太久保清六年级的时候,性格随着他的成长越发偏激与变态。

这天,在放学的路上,太久保清遇到一个在路边哭泣的小女孩。

原来这个小女孩刚刚上学不久。

不知道什么原因并没有及时来接她回家。

看到这个哭泣的小女孩,太久保清的心底诞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

他假意装作要带着小女孩寻找家长的样子,骗取小女孩的信任。

实际上,他却将小女孩带离了人多的地方,来到一处很少有人来到的田野。

他狞笑着将小女孩推到在地,完全不顾小女孩的挣扎与哭泣。

他拾起旁边的小石子,在小女孩哭泣中塞进她的下体。

这种猥亵的行为原本应当得到惩罚和纠正。

应当及时掐灭其犯罪想法。

但是太久保清的母亲实在过于溺爱他了。

不仅没有因此责骂甚至是惩罚太久保清。

反而在这件事的处理过程中对他进行包庇。

最终,这件影响极其恶劣的猥亵幼女事件也不了了之。

而发现自己做错事也没有被惩罚的太久保清,因此更加胆大。

这或许也为其日后的结局埋下了祸根。

辍学之后屡屡入狱的人生

升学到初中的太久保清,随着年纪的增长再也没有了读书的想法。

因此在升学不久之后,就因为违反校纪被学校劝退。

辍学之后的太久保清,开始步入社会。

起先他也找到了一份工作,但是因为他的性格最终被老板解雇。

在之后的日子里,想要寻找工作的太久保清屡屡碰壁。

而他的父亲看到自己的孩子寻找工作无望之后,也想起了办法。

最终太久保清的父亲出资给他开了一个小店铺。

本以为太久保清会从此安心经营自己的店铺,好好生活。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就在小店开起来的第二年,太久保清就锒铛入狱。

原来,这天下班的太久保清正在关闭店门。

就在这个时候,一名女高中生路过他的店铺。

逐渐降临的夜幕,仿佛打开了他内心一直封锁着的恶魔。

太久保清连忙关闭店门,尾随起这名高中生。

在经过一处黑暗的小巷时,太久保清捂住女高中生的口鼻,将其拖进小巷。

在女高中生的求饶声中,太久保清对其进行了侵犯。

不久之后太久保清便因为强奸罪被审判。

因为是初犯,所以太久保清虽然被判刑,但是获得了缓刑执行。

但是这次的犯罪行为,让太久保清彻底打开了自己阴暗的内心。

在缓刑期间,他再一次选择作案。

他再一次试图强奸妇女之时,被路过的群众发现。

尽管最终强奸未遂,但是他也被判处入狱服刑三年。

取妻之后仍作恶

在太久保清出狱之后,他的父母并没有责怪他。

反而觉得是他已经到了应该娶妻的年纪,娶妻之后就不会再有什么问题了。

于是太久保清的父母就开始给太久保清张罗着婚事。

不久之后,太久保清在父母的安排下,和结识不久的女友结婚。

单纯的女友并不知道他劣迹斑斑的过往。

太久保清的父母也刻意的帮助太久保清隐藏他不堪的过去。

婚后不久,太久保清和自己的妻子生育了两个孩子。

然而婚姻和孩子的出现,也并没有改变太久保清阴暗的内心。

他时常开着自己家里的车出门和其他女人搭讪,甚至是强行和她们发生关系。

之后,太久保清强奸妇女的犯罪行为终于被发现。

而这一次他足足被判处了将近五年的有期徒刑。

他一直否认自己强奸妇女的事实,甚至说警察对他的诬陷。

他甚至认为自己和这些妇女都是双方自愿发生关系的,而并非是强奸。

然而在充分的证据之下,他为自己喊冤的言论并没有人相信。

这一次并没有像上次入狱那样因为狱中表现良好而提前释放。

在刑满释放之后,太久保清回到家发现自己的妻子带着孩子早已不知去向。

家中留下的只有一份离婚协议书。

然而妻子的离去非凡没能让太久保清感到羞愧,就此醒悟。

他反而将在一切都怪罪到他自认为是诬陷他的警察身上。

因此,出狱之后他并没有再寻找过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出狱之后的第一天晚上,望着布满灰尘空荡荡的家。

太久保清心中萌生出一个罪恶的想法。

第二天,太久保清将家中可以变卖的财产统统变卖。

筹集到一定资金的太久保清,直奔汽车销售公司。

在这里,太久保清购买了一辆在当时特别拉风的豪车。

于是,自此之后的两个月内开始了他疯狂的杀人生涯。

有了豪车之后的太久保清,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文艺工作者。

每当遇到美丽的姑娘,他就会开车前去搭讪。

他谎称自己是一个美术老师,需要一个模特。

因为被女孩的美丽所吸引,询问女孩要不要做自己的模特。

自己保证一定会将女孩的美丽描绘到画布之上。

因为太久保清搭讪的目标都是年龄比较小的年轻女孩。

她们没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而且相互单纯好骗。

因此太久保清屡屡得手。

不少年轻女孩都选择坐上了太久保清的豪车之上。

陷入疯狂的杀人犯

直到有一天,他搭讪了一个女高中生。

他很喜欢这个女高中生,并且多次和她约会。

然而接触的次数多了,太久保清的伪装又不是特别精湛。

于是这个聪慧的高中女生很快就发现了他的伪装。

她自作聪明的警告太久保清。

她说自己的哥哥是一个警察,要带着太久保清去见自己的哥哥。

然而她却怎么也不会想到。

原本被戳穿谎言的太久保清,因为她提起“警察”这两个字而勃然大怒。

太久保清伸手掐住这个女高中生的脖子,想要将她掐死。

此时慌张的女高中生连忙求饶,说自己刚才只是再开玩笑。

但是已经陷入疯魔的太久保清哪里还能绕过这个女孩。

就这样,这个女高中生因为在他面前提起了警察两个字而死于非命。

再将其尸体进行处理以后,太久保清很快离开作案现场。

原来,太久保清一直对自己入狱的事情耿耿于怀。

他一直认为和女人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但是和他发生关系的女人却诬陷他强奸。

而警察也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将他收监,根本不听不过他的解释。

因此听到这个女高中生说自己的哥哥是警察之后。

太久保清认为她又要像之前的女人一样诬陷自己强奸。

然后将自己再次关进监狱之中。

杀人之后的太久保清并没有害怕的想要逃离这个城市。

就在第二天他又像没事人一样重新开始搭讪年轻女孩。

再接下来的日子里,好几个女孩都被太久保清杀害。

她们和那个无辜的高中生一样。

都是因为发现了太久保清的真面目,谎称自己家里人是警察而被杀。

本来是为自己壮胆的谎言,却不成想竟然成为了索命的快刀。

太久保清接连杀害了多名年轻女孩。

但是因为事后处理的十分细致,加上埋尸地点的隐蔽。

警方一时间也没有将怀疑的目光投向他。

直到一位受害人的哥哥,在寻找妹妹的时候发现了自己妹妹的自行车。

而且碰巧的遭遇了前来毁灭证据的太久保清。

太久保清看到看到有人询问受害者的消息,慌忙逃走。

而这位受害者的哥哥记下太久保清的车牌后当即选择报警。

随后警方经过追寻,终于再几天之后将太久保清抓捕归案。

然而就抓捕太久保清的这几天里,竟然有受害者再次死于太久保清之手。

最终经过审判,罪行累累的太久保清被判处死刑,不久之后便被执行绞刑。

太久保清至死都认为自己强奸的罪行是你情我愿的约会行为。

并且将一切过错都推到警察身上。

这种病态的心理,哪怕直至死亡,太久保清都没能醒悟。

分析

因为太久保清是日本人,他作案的地点也在日本。

因此他应当依据日本的刑法被依法判处。

那么如果从我国的刑法视角出发,太久保清会被判处怎样的惩罚呢?

根据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太久保清尾随女高中生,并且强行使用暴力和其发生性关系。

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强奸罪。

根据强奸罪的规定来看:

太久保清的强奸行为应当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但是因为国与国之间法律的不同。

太久保清第一次触犯强奸罪之后,并没有被从重处罚。

甚至还被判处缓期执行三年。

很多人对于缓期执行并不理解。

有人认为所谓的缓期执行三年,就是三年之后再将犯罪收监。

其实并非如此,所谓的缓期执行,并不等同于延后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缓期执行即判处一定刑期,并且规定一定时间的考验期。

这段考验期通常来说会比判处刑期的时间更长。

但是也并非是无期限,一般来说都会在五年以内。

比如说一个犯罪分子因为触犯抢劫罪被依法逮捕。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最终依法判处该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

这并不意味是要等五年之后,再将该犯罪分子关到监狱服刑三年。

所谓的缓刑五年,即该犯罪分子的考验期为五年。

在执行缓期期间的五年之内,如果犯罪分子并没有其他犯罪行为。

那么在五年的考验期满以后,对其三年有期徒刑的惩处则不再执行。

但是如果在执行缓期这一期间之内,犯罪分子再次有犯罪行为。

那么就会对其新犯罪行和之前的罪行实施数罪并罚,重新进行审判。

除了强奸罪以外,太久保清还触犯了另外一个罪名,即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于故意杀人罪的司法解释来看: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太久保清连续杀害了多条人命。

其情节十分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并不存在情节较轻的情况。

因此应当依法判处其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终,太久保清被依法判处死刑。

很多人都好奇,太久保清伪装成文艺工作者,和年轻女孩搭讪。

并且以寻找模特的名义和她们约会发生关系。

那么他的这种行为,是否能够以强奸罪依法追究其罪行呢?

如果说,太久保清以寻找模特的名义将年轻女孩带到偏僻地方。

然后使用威胁、暴力或者是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他们发生性关系的话。

就应当依法追究其强奸罪的罪责。

但是如果说,太久保清没有使用其他手段。

而是伪装成美术老师,欺骗这些年轻女孩自愿和他发生性关系。

只要在发生性关系之时,这些女孩是清醒的。

而且是自愿和太久保清发生关系的,那么就不能追究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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