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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今年有没有新进教职工?入职查询有没有做到位?是否建立档案?强制报告制度各位老师是否了解?”近日,在嵩县第二实验小学法治工作会议上,该校法治副校长、嵩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小磊询问道。
今年四月,嵩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第五检察部接到当地派出所提请提前介入的一起校园教职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在介入指导侦查、取证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此案件由对被性侵少女进行检查的医院报案,而涉事学校并未第一时间报告,证明强制报告制度并未在学校执行到位。
结合这个案发细节,该案承办检察官立即调取了近三年未成年人案件数据,经分析比对,发现学生被侵害案件占全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比重53.85%,且在法治校园建设背景下教职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仍时有发生,综合此类案情研判,不难发现这些案件中校方管理、周边环境因素都对案件的发生有一定的催生作用。
“要做好校园法治工作,我们必须在聚焦未成年人这个‘自变量’的同时盯紧成长环境中的其他变量!”在通过数据研判后,第五检察部决定以法治副校长工作为抓手,在原有送法进校园工作基础上整合力量扩大法治副校长工作范围。
同月,第五检察部便联合嵩县教体局在全市率先会签《关于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列席学校法治工作会议实施意见》,明确并细化了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依法制定完善法治教育规划、妥善处理预防师生违法犯罪以及侵害师生合法权益案件等方面的工作职责,改变了原有以教学普法为重点的单一送法进校园模式,进一步以明确文件形式扩大了法治副校长参与校园法治建设的职责范围。
同时,该院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要求全体法治副校长扭住“三个重点”环节深化校园安全建设,首先在列席之前要求各位副校长要针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不同的授课、管理特点,学校学龄阶段的不同选取不同的主题、授课模式,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效和自护能力;其次要求在列席学校法治工作会议中对强制报告、入职查询政策再强调,督促校方采取新入职查询、在职查询、定期轮询形式,建立档案;再次要求法治副校长“走出校门”,针对不同类型学校进行校园周边环境调查,排查校园周边服务业、基础设施配套、地质灾害安全隐患。
《意见》实施以来,截至目前,该院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共列席学校法治会议12次,完善校规制度32项,解决学校各类问题17个。共核实学校入职查询800人次,发现问题3个,督促整改3个。开展学校周边调查5次,督促执法部门联合执法2次,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针对山区农村学校,重点查看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共排查安全隐患点8处,相关情况已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法治副校长工作要做实、做好,不能仅仅‘盯着’孩子,学校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主阵地,其中影响孩子成长的因素多种多样,我们以质量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通过做实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把所有变量因素纳入校园法治建设监控范围,切实把预防关口前移,做到细微,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葛朝斌介绍说。(贾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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